浮生杂记

英语地道或不地道就在一词之间

Written by 西塞山人

学择新西兰(Choose NewZeaLand)Day232-233

Day232-233(2018年9月10日-9月11日,周一、周二)

  PETER的教学风格虽然比较活泼,批改作业也认真,但是我不认为他非常走心。如果我教外国人几十年中文,那我一定会了解外国人学中文时候的思维方式,积累一些适合外国人学语言的教学方法,主动帮助他们理解英语思维。

  我们有时候会问出一些让他很惊讶的问题,他总问WHY:为什么你们会这么想?其实这有什么好问的,中国人学英语的思维方式就是这样。况且你又不是第一天教中国人英语。
  
  昨天我在课堂上就跟他搞了一会儿脑子,关于“married”(形容词:已婚的)。
  我问我能不能说:I’ve married.(我已经结婚了。)
  他说不行,必须说:I’m married. 然后问我:你为什么要这样说?
  我目瞪口呆。他以为我没理解词性,又解释了一番。
  我想了想,回答说:marry是个动词,我用present perfect符合语法,没毛病。
  他终于明白我的意思了。他说语法是对的,但是从来没有人会这么讲。
  今天我继续追问:我能不能说 I‘ve already married for twenty years。(我已经结婚二十年了。)
  他习惯性闭上眼睛说:你这样讲,除非你想表现出不情愿,讨厌这二十年的婚姻生活。
  啊,那应该怎么讲?
  I‘ve married for twenty years. 把already去掉。
 
  I‘ve already married for twenty years.
  I‘ve married for twenty years.
  英语地道或不地道,差异就在这一词之间。当然,我不认为当我说前一句时native speaker(英语为母语的人士)会不理解我想表达的意思,如同我们能够理解老外说出中文“我结婚了二十年”所表达的意思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