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别重逢

WILL来此探望

  WILL大概无意搜索到了我的BLOG,留下了足迹。


Will(222.66.66.130)在 2006年8月4日11:52星期五 评论: [删除] [回复]

Mc,突然发现了你的Blog,觉得很新鲜很好玩,你居然把那很多的过去都一一记录了下来,真有你的。

陈老师的建议真好,是应该有一块可以记录我们曾经走过路的地方,是总结也好,是回忆也好,历史总是最真实也是最有血有肉的。

我这人比较倒霉,前几天业界一个红的发烫的CEO跟我说:威廉,你才是真正的BLOG鼻祖,我听了后差点喷血。还有,寻欢,财神,安妮现在一个比一个火,而哥哥我弄了几年榕树下却连一个书皮都没出过。:(

对了,谈谈你看好不看好这件事情。你说你鞍前马后跟随我三年,所以,我想你是比较了解我的。确实,如你所说,我直到今天还不懂技术,pop3邮件也是今年刚刚学会自己设置。所以,关于你不看好的这点我无法挑剔。

但是,有几个常识性错误我需要纠正。1。天联世纪绝对没有花比九城多花钱拿到了“街头篮球”,事实上我们一分钱都没出通过合组公司的形式拿到了运营权。(因为现在天联世纪处于SEC所规定的“静默期”,所以我不能再多说什么。)2。联创纵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给予我们什么多大赛帮助,否则榕树下不会是今天这样。而且,就算当初按比例投入联创也没能符合要求,是我一直用自己的钱填补了他们的空缺,并且没有稀释联创的股份(这点你应该清楚的)。我之所以说我欠冯涛一个人情,是在其它方面,是你所不了解的。

最后,有一件事情我一直觉得不吐不快,今天在你老兄的地盘来个大兜底:

直到今天为止,我都固执的以为榕树下是一个成功的互联网企业。她在很多方面开辟了先河,甚至很多地方都被后来的公司所仿效,所得益。不成功的地方是榕树下没有让朱威廉暴福,不过这应该不牵扯到其他人的利益。我现在很后悔将榕树下转给贝踏斯曼,唯一让我欣慰的是,这个世界一流的媒体公司没能做的比我更好。

很多事情早下结论无用,因为,历史的大轮一直是不停滚动着的,我们能身临其境已经是一种莫大的荣幸。把握方向,保持心态,不屈不挠,继续奋斗是我要送给你包括所有那些有缘与我们共事的朋友们的。

非常好的BLOG,非常好的文章。谢谢你,也谢谢陈老师,我会经常来的。:)

朱威廉


  首先我向WILL同志严正指出,开头漏了:“亲爱的”,落款漏了:“您真挚的”。未继承发扬榕树下之风格哈……8)

  接着说说我的:

  1、我同意:榕树下是BLOG的鼻祖。BLOG的本质仍然是个人主页,而榕树下当初提供过类似的服务,和现在的BLOG没有本质区别。

  2、李寻欢、宁财神、安妮宝贝的红火,榕树下必有助力成分在内(他们否认也没有用),但我想也不可妄下他们成名全赖榕树的断言。

  3、天联世纪的事我是局外人,猜测,不作数:)

  4、联创的事,我只是听过片断,推测。推测出的结论,肯定没有WILL本人说法权威。

  5、榕树下走到出售给贝塔斯曼的地步,是必然。如果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,我们肯定会做得更好。但上天要我们成为先烈。那个什么欢乐传媒,比贝塔斯曼还不幸,买到的是一颗死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