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y131-132(2018年5月18日-19日,周五、周六)
大一统国发生了一件耐人寻味的事。A网站因某事封杀一个大V,B网站和C网站先后站出来宣布也封杀这个大V。B网站公告说虽然这个大V在我站没干过什么事,但这丫影响力太大,所以要封杀。
2014年,大V本想讽刺小学课本被植入软广告的恶劣行为,他就拿英雄先烈来举例,只为增加戏剧性效果:比如董某某舍身炸碉堡时突然飞入一条软广告。时隔四年,别有用心的人断章取义,剪辑出来中间的一小段视频,俨然成为大V蓄意侮辱英雄先烈的铁证。
A网站以莫须有的罪名封杀大V,或情有可原。不过于法无据,《英烈法》是今年5月1日实施,大V的视频制作发布于2014年,法不应溯及既往。
而B、C两家匆匆忙忙与大V划清界限不免显得有些莫名,除了急于向“造福主”表忠心,实在找不出其他解释。
更糟糕的是,他们这样做,开了一个很坏的头:即一个用户在没有违背其与网站签订的用户协议的前提下,网站可以“以人民的名义”主动将其封杀。
自从有互联网以来,网站(管理者)与用户之间都有一个默契:只要你(用户)不在我的网站上破坏我的游戏规则,即使你在别的网站臭名昭著,我也绝不会出手干涉。至于那个充斥着拗口法律条文的《用户协议》是后来的事,有或没有,对这个默契不产生任何影响。
今天,B、C两家联手摧毁了这个默契,你(用户)在别的网站不招待见或者违法乱纪,我也可能把你驱逐出境。
吃瓜群众拍手说:这是好事啊!老鼠过街,人人喊打;净化网络,人人有责。
问题是,你怎么知道有一天你就不会成为那只老鼠,被打,被净化掉呢?
假设哪天你喝了什么药酒啊、牛奶啊上吐下泻,你一怒之下上网发帖怼厂家,结果被跨省。等你装疯卖傻磕头道歉侥幸保住小命回到家,结果发现所有的网站已经登录不了(你被网络净化了),手机也注册不了新帐号。一切意味着,你在大一统国的网络生命就此被终结。让你哭笑不得的是,每一个网站都声称自己在替天行道,与你的网络生命被终结无关。请问,设身处地,你又作何感想?
大一统国剥夺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利(含言论自由)本来必须经由司法程序法院裁决。现在,一个网站居然依据另一个网站对用户的处理意见,封杀用户帐号,剥夺其发言权。这让我想起了奥威尔小说《1984》中的思想警察。凭你的思想就可以给你定罪:虽然你没有发表言论、没有采取行动,但是我发现你的思想可疑。
吃瓜群众摇头说:你这是自寻烦恼。人为什么要有思想呢?像我们这样不读书,天天有瓜吃,多么快乐呀!
嗯,是的,我同意,猪也是这么想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