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29日,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发文说所有的视频网站都要姓“社”。即从事此服务必要条件第一条“具备法人资格,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,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”。
姑且不论这两家机关有无获得国家法律许可颁布这样一项规定,我是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让视频网站姓“社”,姓“社”就天下太平了吗?CCTV不也姓“社”吗?怎么还出现主持人张斌妻子大闹直播现场了呢?再数数像选秀泛滥直至广电总局叫停的节目,哪个不是姓“社”的电视台泡制的?
归根到底,还是某些人的官本位的封建思想作怪。官,就要高高在上,一声号令,万众称臣。自打有了互联网,某些人发现官就不太管用了,想压制对自己不利的舆论,就很难了。因为互联网是属于人民的,人民未必都听官的。
于是就想出个主意,所有的视频网站都要改姓“社”,这样到时候有什么需要和谐掉的舆论,但可轻松操纵,因为网站姓“社”了,网站领导都是“官”,凡是“官”,都怕丢“官”,容易控制。
我看,我们的互联网,还是改办成朝鲜的“光明网”算了,掐断国际出口,躲进小楼成一统,管他春夏与秋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