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生杂记

致中国电信的投诉信

  本人长期按时缴纳电信帐单费用,可谓无不良信用记录。但本人最近有一张帐单(181元)延误支付,贵公司就要按所谓规定(这种规定本身就有霸王条款之嫌)收取5.90元违约金,贵公司这样非人性化的操作,令人感到遗憾。
  按常理来说,用户延误支付,应该先发催款通知——其实贵公司不能证明用户已经签收了帐单,毕竟在邮寄途中可能会遗失。若在发出催款通知后几天内用户仍然未支付,再收违约金也不迟。
  贵公司不缺这5.90元,贵公司缺少的是换位思考的精神。唉,难怪,朝南坐习惯了。基于对法律的尊重,我会支付这5.90元。希望有那么一天,中国出现另一家宽带服务运营商,让我能抛弃中国电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