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生杂记

缺乏契约精神的中国人

  为什么手机上网超出的流量要交费,没用完的流量却不累计,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们没交钱吗?央视,炮轰一下中国移动、联通和电信吧,凭什么我们每个月的流量超过包月就要多收钱,而没用完的就清空了不能带到下个月,这不是比苹果的保修期更缺少了对中国人的良心么?支持的朋友请转发!

  上面的这个段子,是在央视炮轰苹果之后出现在网络上的。最近被某个时评作者抄过来,转发了一下,莫名其妙地又火了。翻了一下评论,支持这种观点的,居然还占绝大多数。让我感觉这部分中国人太缺乏契约精神了,有必要多写一点来帮助这部分同胞认识这个问题。

1、手机上网和水电煤不同,它不是生活必需,不上网不会影响到让你生活出现问题。除非你是网瘾患者,但那是你的问题,不是运营商的问题。你觉得贵,可以不用。商家没有责任和义务降价满足你的需要,我还需要一辆布加迪威龙呢。
2、三大运营商到底是不是垄断经营者?我认为存疑,你见过为抢客户打得头破血流的垄断经营者吗?我看到的垄断,电信固话业务的垄断特征更加明显,而不是移动业务。
3、运营商提供手机上网的包月服务,属于一种营销手段。因为你觉得不包月,纯按流量计费太贵,你就根据自己月流量使用情况(比如每月100MB),选择了100MB包月流量,但你不能因此要求当月没有消费完的流量计入下个月,因为包月合同上不是这么写的,你必须遵守合同。
4、你可以建议运营商提供更丰富的包月套餐服务,比如说用不完的流量可以累计到下个月,但是请注意,此时的服务定价权仍然在运营商,不是你。
5、商业交易的合理不合理,不好轻易下判断,交易结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。只要对方没有欺诈、没有威胁你,你无权反悔(除非对方同意给予你反悔权),反悔是缺乏契约精神的表现。

  若你觉得我说的不好理解,那来我就打几个比方吧:某宾馆日租300元,月租2000元。你选择月租,可是你白天要上班,还要出差,房间有10天都空着,你能让宾馆退钱吗?当月肯定不能。但下个月,说不定有可能,你和宾馆谈判,宾馆接受你开出的条件。

  回过头来说文章开头的“为什么手机上网超出的流量要交费,没用完的流量却不累计,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们没交钱吗?”,因为你和运营商达成了这样的一个协议,包月,没有用完的流量不能计入下一个月。运营商没有拿枪指着你的头让你在协议上签字,他们也没有拒绝为你提供流量服务,因此你必须尊重这份协议。

  有点契约精神好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