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场小强

是金子总会闪光的

  《劳动合同法》,既然称为合同,就应该是公正公平。但是新《劳动合同法》,更多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,美其名曰保护弱者——我看下一步就是要把企业变为保护“弱智”的慈善机构了。
  我不是资本家,可过去当老板的经历告诉我,当一个资本家真不容易。我相信中国80%的企业老板都是“灰孙子”,他们所面临的压力,比劳动者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  从小我们就知道,资本家就是要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,劳动者与资本家谈判的资本绝不能靠所谓《劳动合同法》,只有靠自己的实力(个人能为老板实现价值最大化)或者团结的力量(集体罢工)。
  自然界有弱肉强食、优胜劣汰,小时候我很同情那些被大灰狼吃掉的小白兔,现在我看DISCOVERY频道,老虎、狮子追捕杀食草动物时,我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,因为食肉动物也有生存的权利,他们吃掉的,通常是食草动物中的老弱病残,反过来帮助食草动物优化了种群结构,更好地进化。
  劳动区分了人类和动物。人类社会,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,这种权利应建立在个人劳动的基础上,除非此人先天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社会来抚养。
  人的智商、情商以及掌握的知识,又决定了此人能从事何种劳动。请注意,我使用了“掌握的知识”,而不是学历,学历只代表你上过某些课程,并不能代表你一定掌握某些知识。
  企业面临的问题,通常是找不到合适的劳动者,特别是需要脑力劳动的岗位。
  脑力劳动的成果最不易评判,比如说程序员,一个优秀的程序员可以抵几个普通程序员的生产力,当企业找到一个优秀程序员后,淘汰几个普通程序员完全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精神。此际,需要反思的是普通程序员本人,为什么你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程序员呢?接下来普通程序员有两个选择,找下一家继续混日子面临再一次的淘汰,或者是努力学习成为一个优秀程序员。我想大多数情况下,普通程序员还是普通程序员,他们并不会把怨天尤人的时间用到自我提高上。
  我相信一点,劳动者给企业打工,你是金子的话,总会闪光,不闪光的一定不是金子。“弱智”的劳动者才是弱势的,等到你要依靠《劳动合同法》来捍卫自己的所谓利益时,你离领失业保险金的日子已经不远了。只有让自己的劳动水平变得强势,具备和老板的博弈的资本,才是劳动者安身立命之根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