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生杂记

携程在手 说走难走 ——致秉承“以客户为中心”理念的携程网的公开信

携程在手 说走难走
——致秉承“以客户为中心”理念的携程网的公开信

牛逼的携程网:

  2014年6月4日,我通过你们预订了日本冲绳自由行,出发是7月3日,下午3:00浦东国际机场的航班。
  7月3日中午11:00,你们打电话通知我去日本领馆取签证。
  牛逼的携程,你算过我去日本领馆要多少时间吗?你算过我们一家去机场要多少时间吗?你能保证我们一家不会误了航班?你们真以为旅行是说走就走啊!

  为了签证的事,我被你们折腾得身心俱疲,彻底没了旅游的心情,昨天中午之后就跟你们说退订,你们为什么不操作?非要拖到最后一刻。
  我知道你们的小算盘:企图推卸自己的责任。我相信,你们得到日本领馆的出签通知后,肯定长嘘了一口气:这下子客人退订,全是客人的责任,与我们无关啦!那我问你们,要是中午11:00,还是没有出签,你们打算怎么办?你们会赔我2万元么?
  你们自始至终推说是领馆的责任。作为一名资深的职业经理人,我很清楚如何界定工作当中的责任范围。此事和领馆无关。领馆出签的时间肯定是有规定的,比如说7天之内保证给回复(出签或不出签)。实际工作中,有时候3天也许会出签,但是你们绝对不能按3天来做计划,更不能按一定出签来做计划,虽然客人表面的材料都符合以往的出签要求——众所周知,签证官的心情也会影响到出签率。
  中间(为多次往返签证)增补材料的时候,我反复问你们出不了签怎么办,你们没有人正面回答我。嘴上没有人保证100%会签出,实际呢在赌运气,你们凭之前的送签经验,赌我一定能出签,还安慰我:有时候签证官只是为要材料而要材料。
  做一件事情有风险不可怕,可怕的是对已知的风险没有任何预案。
  直到6月30日下午,你们感觉苗头不对,提出让我改签“单次往返签证”,答应是7月2日上午11:00给回复。当晚,我还按照你们的要求将申请书电子版发到你们的邮箱。
  7月1日上午9点多,我就把申请书送到你们的接待处。
  7月2日上午,等来的是:暂时没结果。要7月3日上午才知道结果,仍然不能保证出签。
  我倒要问问你们,为什么你们在第一次补充材料的时候,不建议我改签“单次往返签证”。或者让我把相关材料准备一套暂存在你们手中,可作为应急预案,随时启动。“说走就走”,你们的专业,体现在何处?

  换位思考一下,到7月2日半夜都等不到回音(打电话给你们,境外游的客服还不上班),如果出行,第二天中午12:00必须到达浦东机场。你们是我,你还愿意去旅游吗?这时候,退订由谁来操作,有区别吗?因为你们服务流程的重大瑕疵,导致出签延迟,一个人不可能一直生活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之中,所以我不得不退订。
  令人遗憾的是,你们竟然还要求我承担退订损失19964元(整个订单金额)。
  我要求你们出具加盖公章的计算清单(明细和依据),你们竟然一口回绝我:不可能。消费者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被剥夺了?你们这么牛逼,纳斯达克知道吗?
  更加诡异的事,上网一查,“我的携程”里多出一张暂存订单,点进去一看,是今天中午11:19的电话订单。那个时间点,你们的客服正在游说我“说走就走”,我怎么可能下订单给你们。牛逼的携程,你这是要闹哪样?今天代表我下订单,明天是不是要从我的信用卡里直接扣款。我在微博上投诉,到这会儿你们也没有人联系我,播放那个神秘的电话录音给我听。这就是你们秉承的“以客户为中心”的理念吗?

  作为与携程同时成长的互联网从业者,我对你们一向抱有好感,出外旅游首选携程。我万万没有想到,你们用近乎“无赖”的手段对待你们的忠实客户。
  现在我向你们提出诉求如下:
  1. 在2014年7月15日之前,退还19964元到我的信用卡帐户。——如果你们认为携程的商誉不值19964元,可以选择不退,这是你们的权利。
  2. 不退的话,请出具加盖携程公章的《不退19964元的情况说明书》,在2014年7月15日之前,顺丰快递到我的家庭住址。这是我的权利。
  3. 就13081元的“神秘订单”(我已经录像取证),出具加盖携程公章的道歉信,在2014年7月15日之前,顺丰快递到我的家庭住址。这是我的权利。

陈逸峰
2014/7/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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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记:
  在7月4日,也就是公开信发出的第二天,得到了妥善的解决——携程承认了自己的工作失误,退还了19964元。